本网讯 近日,伯方分公司在现行《矿领导入井跟班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矿领导入井跟班制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规定矿领导出入井必须按程序进行,确定当班下井带班的矿领导是现场安全作业的第一责任人,要求矿领导下井必须与员工同上同下,实行井下交接班。入井期间必须按要求做到“三走到”即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三掌握”瓦斯情况要掌握、探放水情况要掌握、顶板压力情况要掌握;“三指导”即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要指导。
同时制定了奖惩措施,对不严格按规定入井跟班以及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的空班现象进行罚款或通报处理,月底由企管办按调度室统计情况进行进行奖惩兑现。(作者:张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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