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唐安分公司出台《矿领导入井带班管理办法》,制度中“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建档立案、挂牌公示和奖惩严明的三项“铁规”,再次拧紧了矿领导入井带班的安全“责任弦”,为进一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建档立案:矿安全指挥中心对矿级领导的入井带班情况建档立案,档案内容包括当班安全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和交接班情况等具体项目;
挂牌公示:矿安全指挥中心制定了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公示管理措施,每班入井带班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必须在矿调度室和主井口予以公示,做到了公开、透明;
奖惩严明:矿安全指挥中心对矿级领导入井带班的全程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奖惩和通报,凡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者给予奖励,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即施于严肃处理。如出现无矿级领导入井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现象者,给予有关责任人以擅离职守论处,同时罚款500元,若发生事故而无矿级领导现场带班者,将从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带班的矿级领导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作者: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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