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唐安分公司在各岗位的冬令取暖管理工作上落实五个具体措施,严防取暖安全事故发生。
首先是提出申请。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岗位实际取暖需求,事先向矿安全科呈交各岗位取暖的书面申请,取暖工具包括火炉、电暖器以及电热扇等,然后由职能科室和矿级分管等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同意后予以生效。第二是办许可证。安全科见符合签字手续的取暖申请书给予办理《取暖许可证》工作,安全科对每个证件存档备查。证件上详细注明了单位、岗位、责任人、取暖的起始与终了时间、用暖地点、所用类别、使用办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第三是确认验收。办证后的取暖单位在使用取暖工具之前必须先过由安全科派专人进行认真的现场确认验收这一关,否则,便被视为非法取暖受到相应的惩处。其做法是,《取暖许可证》要就近悬挂在取暖工具旁,如使用的是火炉,便要看延伸到室外的烟筒末端是否加装了弯头或三通,火炉本体的气密性如何,察看炉灰倾倒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当检查合格后,检查人员要在相关表格上签名以示同意。第四是日常督查。安全科进行定时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检查。每周四开展的全矿地面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就有检查取暖一项,由各职能科室分组对各单位给予检查,检查人员要对照取暖明细表上的内容对各取暖地点逐一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就要跟踪给予整改落实直至完全符合规定标准为止。同时,他们还辅于不定时的抽查,发现隐患、解决问题,坚决杜绝无证取暖。最后是回暖取缔。当取暖过程时至次年3月15日的终止点时,安全科就适时派人到各取暖地点收回《取暖许可证》,现场验证用暖单位撤离所有取暖工具。在此之后的每周四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职能科室再认真查验看有无擅自取暖现象并施于对应的管理办法及时进行纠偏。(作者: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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