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违”,从严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始终保持安全高压态势。日前,伯方分公司对各类不安全行为明码标价,提高了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
该矿首先对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并划分归类,分清职责,一一对应明码标价。比如作业人员未划入动态诚信管理的,处罚当班班长50元,借调人员未划清安全管理责任的,每人次处罚队长、书记100元;工作面锚杆失效和预紧力不足,每根处罚100元;工作面液压柱未拴防倒柱绳,每棵罚100元……个人不安全行为最高罚至1000元。
另外,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单位处罚5-10万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罚1000-2000元;连续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单位处罚10-20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罚2000-10000元……
对不安全行为明码标价,可谓“一石三鸟”:运用经济杠杆,大大提高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了安全监管,使安管人员可以“罚有所依”;各基层单位的负责人不得不把“安全”放在“天”字号的位置,千方百计杜绝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