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季度的结束,由于涉及到资金和结算等问题,解决煤炭企业和五大发电集团之间在2009年重点电煤价格上的分歧问题又再一次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近期关于国家主管部门可能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传闻也越来越多。
笔者认为:首先,在实施价格干预政策之前,有必要对煤炭行业以及电力企业的盈利与亏损情况及其原因进行充分深入的调研,以明确三个根本性的问题。一是,正确认识目前的煤电分歧,不应将企业之争放大为行业之争。二是,如何保证价格干预政策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三是,深入分析、正确判断煤炭与电力企业的盈亏状况?
其次,政府干预电煤价格的时机和理由有待商榷。当前在电煤供应稳定,价格稳中有降,国家经济运行相对平稳,价格没有出现异动,而且煤电供需双方皆没有需要政府出面干预的意愿下,政府出手更应慎重。
再次,今年煤炭产品的增值税被调高到17%以后,电力企业电煤采购的进项税也由原来的13%提高到了17%,火力发电企业出售产品时可以减少4%的税负,变相降低了电力生产成本。
政府干预电煤价格可能带来几个潜在问题。第一,干预电煤价格不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第二,干预电煤价格会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影响。第三,干预电煤价格可能有失社会公平。
来源: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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