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县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科学规范,从4月上旬开始到6月下旬,山西省将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实施细则》和《山西省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流程图》的要求,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领导组办公室和省政府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拟联合对2007年和2008年市、县按比例分成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管理及使用基金的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内容重点为8项,分别为:是否制定出台了市、县级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所制定办法的使用原则、范围、比例和审批使用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各市、县基金项目安排使用整体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使用原则,是否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煤炭可持续基金安排使用的有关规定;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国家有关项目审批、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检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豆腐渣工程”;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基金等情况。检查人员将检查有关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的情况,必要时抽检已验收的部分工程,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检查基金有无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或“两高一低”项目。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目的在于促进基金合理科学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专项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以市为单位写出检查报告上报省政府。
来源:山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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