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网5月2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务院决定自5月25日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其中煤炭、焦炭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根据上述《通知》,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这份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属于国家支持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可以适当降低。外商投资项目按现行有关法规执行。
根据《通知》,凡尚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办理备案手续的投资项目及金融机构尚未贷款的投资项目,均按照《通知》执行。已经办理相关手续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参照《通知》执行。国家将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
中国最早实施资本金比例规定始于1996年。按照当时的规定,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以上;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以上;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以上。2004年宏观调控中,钢铁项目资本金比例由 25%及以上提高到40%及以上;对水泥、电解铝、房地产(博客热议)开发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资本金比例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对比 5年前的调整,此次调整呈现了有保有压的趋势。此次调整的背景是4万亿投资计划涉及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耗用大量中长期资金。今年一季度,全国新增信贷就达到4.58万亿元,超过去年全年增量的90%,大部分信贷资金流向了铁路、公路、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
来源:中国煤炭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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