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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将试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8日  |  点击次数:2442  |  【字号:
      中国水泥网讯 近日,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等9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开展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工作。

      在此份《指导意见》中,虽未明确提及试点区域,但根据防控工作重点可知,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长三角和株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台湾海峡西岸等区域(简称“三区六群”),以上这些都为“十二五”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重点。

      近年来,我国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上制定了相应目标,“十一五”规划中的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更是提前一年实现,缘何还要开展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环境保护科技委员会委员彭新近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不但是首次提出,而且在国际上还无先例可循。

      源头控制大气污染

      从环保部了解到,根据2009年8月的最新报告,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占全国6.3%的国土面积,却消耗了全国40%的煤炭、生产了50%的钢铁,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集中,重污染天气在区域内大范围同时出现。另外,辽宁中南、山东半岛、武汉城市群、长株潭、成渝地区、海峡西岸等能源高密度城市群也出现了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

      在中国排入大气的烟尘中,90%的二氧化硫和85%的二氧化碳均来自直接燃烧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量近70%,大部分煤炭直接燃烧,这种煤炭消费构成和产业结构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以珠三角地区为例,2004年的煤炭消费量为4.9亿吨,占全国煤炭总消费量的25.2%,但从每平方公里的污染负荷来看,目前已高达全国平均值的11倍左右。

      《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重点区域内燃煤项目建设。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理事长吕英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这包括与燃煤相关的各个产业,如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

      根据《指导意见》,要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在地级城市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这包括了北京、石家庄等城市钢铁厂搬迁项目。

      重在抑制重化工业发展冲动

        事实上,控制地区煤炭消费总量的这种提法并非毫无踪迹可循。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上海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上海行动计划》,当时已经提出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目标到2010年控制在5000万吨左右,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的比例下降到55%以下。在2007年,煤炭在上海市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已经从1990年的58.9%下降到了50%以下,但是,同期煤炭消费总量却上升了一倍多。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会长房维中指出,“十一五”规划把五年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20%左右作为约束性指标,这对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长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单靠这一指标还不能控制住能源消费总量,因为它还取决于GDP的增长速度。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把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定为27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4%。然而,2008年我国的能源消费总量已经高达29.1亿吨标准煤,2009年光煤炭的总需求量就为32.1亿吨。根据目前的GDP增速和能源消费势头,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将大大超过40亿吨标煤。

      GDP增长过快主要来自于重化工业,尽管中央政府不断采取措施控制重工业的增长速度,但是挡不住地方政府扩张重化工业的冲动。今年一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上升3.2%,根本的原因就是各地的重化工产业发展迅速。

      以宁夏为例,该地煤炭储藏丰富,这为铁合金、电石、水泥、电解铝、小火电等高耗能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沃土。今年一季度宁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2%,但是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上升速度更快,达到49%,直接把宁夏全区一季度的单位GDP能耗推高至同比上升14.13%。

      2005年-2009年,宁夏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6.36%,完成节能进度80%以上。宁夏要完成5年节能计划,今年全区单位GDP能耗必须比2009年下降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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