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从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今1至5月山西共发生煤矿伤亡事故23起,其中16起事故查处结案,处理责任人共162人。
据了解,23起煤矿伤亡事故致9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008.563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14起,死亡17人;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4起,死亡18人;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1起,即王家岭矿难,死亡38人。
此外,23起煤矿伤亡事故查处已结案16起,处理责任人162人,其中:刑事处罚3人;行政处分98人,党纪处分20人;行政处罚70人。其中,副乡镇级以上2人;副县级以上1人;国有重点企业副处级以上者30人。
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事故罚款总计817.33万元人民币。其中个人行政罚款66.33万元,事故单位罚款751万元。
截至目前,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共接到煤矿隐瞒事故各类举报21起进行核查落实,按照规定要求,分别函转有关当地人民政府或监察分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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