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十二五”规划对不同煤炭资源产区亦“区别对待”。东部煤炭产量将控制在5亿吨以内,中部煤炭产量占35%左右,西部煤炭产量占52%。
煤炭行业“十二五”规划轮廓渐清——控制煤炭总量、提高大型煤炭企业产量、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成为未来5年煤炭政策的主调。
“‘十二五’煤炭产量控制在36亿-38亿吨,其中大型煤矿产量25亿吨,占66%以上;30万吨及以上中小型煤矿产量8亿吨,30万吨以下小煤矿产量5亿吨。”10月30日,在2010“能源经济发展”论坛上,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佑国透露了“十二五”煤炭发展目标。
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煤矿生产能力达32亿吨;在建规模约10亿吨。按照煤炭的建设周期,将在“十二五”期间投产。“考虑到煤矿部分资源枯竭因素,到2015年,全国煤炭供应能力能达到40亿吨。煤炭产量超过38亿吨规划量轻而易举。” 参与国家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工作的贺佑国对煤炭过剩的产能和旺盛的需求充满担忧。
兼并重组是核心按照“十二五”规划,2015年,我国将形成8-10个亿吨级和8-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而兼并重组是大型煤炭企业的诞生的重要途径。山西、内蒙古、河南煤炭兼并重组的大潮将在“十二五”得以延续。伴随东部煤炭资源的逐步枯竭,西部将成为未来煤炭资源的主产地。
据贺佑国介绍,“十二五”规划用四个“鼓励”来概述兼并重组政策——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鼓励优势企业之间联合重组;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联产业的企业;鼓励电力等大型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实现一体化经营。
与此前各省份出台的兼并重组政策不同,“十二五”规划首提“煤炭企业重组相关联产业企业”,强化煤炭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动地位和延长煤炭产业链的发展思路。
贺佑国介绍,按照上述亿吨级和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这些煤炭“巨无霸”的煤炭产量将占全国总产量的65%以上;煤矿企业数量将被控制在4000家以内。
此前,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负责人给出的重组目标是:“到2015年,国内年产亿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达到6-8个,年产5000万吨-1亿吨企业达10个以上,特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一半以上。”
对比前后两组数字,“十二五”规划提高了大型煤炭企业的规模、数量和产量,与此同时,小煤矿数量和产量将大幅压缩。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产120万吨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55%,中型煤矿产量5亿吨占17%,小型煤矿产量8.27亿吨占28%。与2005年相比,小煤矿产量明显下降。
“预计2011年小煤矿产量降低到7亿吨以下,标志着我国以小煤矿为主的生产格局将结束。”贺佑国说。
煤炭产区加速西移
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十二五”规划对不同煤炭资源产区亦“区别对待”。中国煤炭生产将加速西移,西部地区将成为国家煤炭主产地。
晋、陕、蒙、宁、甘、新疆6省区具备建设大中型煤矿的资源条件,将以整合改造为重点,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将逐步退出生产领域,整合改造后的煤矿实行综合机械化开采。
云南、贵州具备建设大中型煤矿的资源条件,将采取上大压小、整合改造和关闭淘汰相结合,提高小煤矿办矿水平。
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河南、安徽6省,靠近煤炭产区,运输条件好,将大幅减少煤矿产量。
江苏、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8省(区、市),适合建设大中型煤矿的资源很少,且自然灾害严重,随着运输条件改善,将逐步关闭淘汰生产力落后和自然灾害严重的小煤矿。
贺佑国介绍,在煤炭生产开发布局上,国家采取“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开发西部”和“东部接续建设,中部适度建设,西部重点建设”的思路。
“根据东中西部煤炭资源禀赋差异,东部煤炭产量将控制在5亿吨以内,中部煤炭产量占35%左右,西部煤炭产量占52%。”贺佑国说。
“十二五”规划鼓励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到西部地区开发煤炭资源,扶持西部地区大型煤电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资源枯竭矿区的大型企业集团获取接续资源,引导中部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跨区域发展。
与此同时,国家将对东部地区实施煤炭资源消费总量控制。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说:“对包括煤炭在内的资源消费实行总量控制,是‘十二五’期间,乃至‘十三五’、‘十四五’的长期能源战略。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对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东北的部分地区实行煤炭消费增量控制,严格限制发展煤电。
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从“十二五”开始,东部地区将以建设核电、燃气电站为主,煤电建设仅考虑支撑电源建设和消耗进口煤炭的电厂建设。而西部和中部地区则根据水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布局坑口大型电站。
江冰说,随着能源建设步伐西移从“十二五”开始,中国将逐步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西南和蒙东、新疆五个综合能源基地,在中东部建设核电站,形成“5+1”能源开发总体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