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讯:1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知》--这是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的"一号文件"。
省政府办公厅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安排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证明了省政府坚决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决心,也向全社会传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新一轮"打非"风暴已经到来。
重拳打击,开发秩序基本稳定
近年来,山西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向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打出连环重拳,使过去一度 "处处点炮、沟沟开窑"的情形基本消失,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了基本稳定。
仅2010年,山西省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就多达7次,其中包括约谈问题突出的县区,组织全省突查暗访交叉大检查,紧急组织"铁腕打非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百日专项行动",使用直升机对全省采矿秩序进行空中监测等。
系列重拳出击之下,去年全省非法违法采矿发案880起,比2008年减少1042起,比2009年减少137起。同时由于联合执法、问责力度不断加大,385人因工作不力和监管失职被问责,131人因非法采矿和破坏资源被抓捕判刑。非法违法采矿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明显减少,降至历史最低。全省22个非法采矿重点县区形势全面明显好转。
仍有痼疾,必须保持高压态势
应该说,在"严打"之下,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更加隐蔽,打击工作不可能速战速决。只有保持清醒头脑,客观分析形势,找准突出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才能在这场拉锯战中立于不败并取得最终胜利。
当前,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借各种工程名义非法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问题仍然十分突出。2008年,省政府就曾紧急下发通知叫停此类非法违法项目,但由于其中一些项目有部分审批手续,政府或部门曾收取了有关费用,监管难度很大。2010年9月30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平定县以"高效农业园"为名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问题,再次说明此类项目在一些地方仍叫而不停。
二是非法违法采矿容易反弹。省政府、省安委会对取缔关闭非法开采矿井要求十分明确,但由于一些地方敷衍了事,没做到彻底破坏或严重破坏开采条件,致使非法违法矿主在较短时间就可能恢复;在对非法违法矿主的查处中,一些地方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没做到快查、严处、重判,使得非法矿主在"风头"过后还有可能铤而走险。
三是资源整合和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确定关闭的矿井,仍有一些没有关闭或关而未死,这类矿井一但非法违法开采,就将形成安全隐患。
举旗亮剑,"一号文件"再掀风暴
省政府办公厅在新年伊始即以"一号文件"形式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无疑起到了举旗亮剑的作用。
近年来,国土资源系统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过程中一直围绕"三个转变"下工夫,即如何把这项工作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独角戏"转变为全社会的"大合唱";由责任型转变为责任与激励结合型;由被动型转变为主动型。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认为,从2008年开始,省国土资源厅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加强合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未向省政府办公厅此次出台的"一号文件"这样规范有力,彻底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独角戏"转变为"大合唱",用现在时髦的话讲就是真"给力"。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 "一号文件"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其一,重申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为实现中部崛起战略目标和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其二,明确了打击私挖滥采的工作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非法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超层越界和非法转让矿业权等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坚决取缔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非法违法行为。
其三,全面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国土、煤管、煤监、安监、公安、工商、人社、电监等部门职责以及村委会、矿山企业应履行义务。各级、各部门在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形成了协同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
目前,省国土资源厅已经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继续采取有效手段,加大打击力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巩固资源整合成果、保障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记者 武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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