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超能力生产,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强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建设管理,今后,安装产量监控系统的煤矿,将统一安装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软件。
各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生产矿井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规定,将监控设备安装到位,基本建设矿井在未开工前,必须完成产量监控系统的设计和评审工作,产量监控系统未经验收不得进行生产活动。对已安装产量监控系统的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生产矿井,将统一安装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软件,实现产量数据的自动输入,并联网运行,实现各级安全生产日报自动上传。各级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煤矿企业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督查,确保该系统能够真实有效地监控和反映各矿井的原煤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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