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的《车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6月1日实施
6月1日,由晋城市起草的《车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继《煤层气》《车用压缩煤层气》两个山西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后,晋城市又一次填补了我国煤层气标准的空白。该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缩煤层气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识与储存等,将规范和引导整个车用压缩煤层气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晋城的煤炭产业占GDP的六成以上,而与煤炭相伴生的煤层气资源丰富,储量达到6.85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4,山西省的1/2。晋城将煤层气作为能源开发至今已近十年,其开发利用、商业化和市场化走在了全国最前面,年可抽采30亿立方米煤层气,已初步形成煤层气地面抽采、液化、管道集输、瓦斯发电等产业体系。
晋城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制定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有力保障,鼓励大力实施标准化和自主创新,加快重点行业标准项目制定工作。他们在全省首家出台了 《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晋城市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为建立相关标准化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007年,该市制定发布《煤层气》和《车用压缩煤层气》两个山西省地方标准,填补了我国煤层气标准的空白。2009年,该市又起草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导则》、《车用压缩煤层气》和《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3个国家标准。2011年初,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1年第2号国家标准公告,批准GB/T26127-2010《车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标志着晋城在标准化及知识产权方面引领全国煤层气产业发展。(记者李志军 通讯员田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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