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是地球内部运动引起的地表震动的一种自然现象。地球上板块与板块之间相互挤压碰撞,造成板块边沿及板块内部产生错动和破裂,是引起地面震动(即地震)的主要原因。对于煤矿而言,除了地面设施会遭受巨大的地震破坏外,由于其井下独特的生产和地质条件,煤矿矿井还会面临其他行业不会遇到的一些地震灾害。
我国灾情及活动特点
震灾严重 损失巨大
说起地震,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回忆起2008年发生在汶川的大地震,大地颤抖,山河移位,满目疮痍,生离死别……西南处,国有殇。
这次地震给我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让我国的地震研究预防工作变得更加迫切。我国位于世界两大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的交汇部位,受太平洋板块、印度板块和菲律宾板块的挤压,地震断裂带十分发育。我国地震活动具有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的特点,是一个震灾严重的国家。统计表明,我国的陆地面积占全球陆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左右;人口占全球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左右,然而我国的陆地地震竟占全球陆地地震的1/3,而因地震死亡的人数竟达到全球的1/2以上。二十世纪全球共发生3次8.5级以上的强烈地震,两次发生在我国;全球发生两次导致20万人死亡的强烈地震也都发生在我国,一是1920年宁夏海原地震,造成23万多人死亡;一是1976年的河北唐山地震,造成24万多人死亡。从人员的死亡来看,地震是群害之首。
二十世纪以来,我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近800次,遍布除贵州、浙江两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所有省(区、市)。据统计,1949年至2007年,100多次破坏性地震袭击了22个省(区、市),其中涉及东部地区14个省份,造成27万余人丧生,占全国各类灾害死亡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四,地震成灾面积达30多万平方千米,房屋倒塌达700万间,地震灾害的损失触目惊心。
活动广泛 西多东少
我国的地震活动十分广泛,除浙江、贵州两省外,其他各省(区、市)都发生过6级以上强震,其中18个省(区、市)均发生过7级以上大震,约占全国省(区、市)的百分之六十。台湾地区是我国地震活动最频繁的地区,1900~1988年全国发生的548次6级以上地震中,台湾地区为211次,占百分之三十八点五。我国大陆地区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新疆及华北地区,而东北、华东、华南等地区分布较少。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地震是浅源地震,东部地震的震源深度一般在30千米之内,西部地区则在50千米~60千米之内;而中源地震则分布在靠近新疆的帕米尔地区 (100千米~160千米)和台湾附近(最深为120千米);深源地震很少,只发生在吉林、黑龙江东部的边境地区。自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发生8级以上地震3次;我国大陆地区共发生7级以上地震35次,平均每年发生约0.7次;6级以上地震194次,平均每年发生近4次。与近100年的活动水平(大于等于7级的年均值为0.66 次,大于等于6级的年均值为3.6次)相比较,建国后的强震活动水平高于前50年的活动水平。
我国强震分布显示了西多东少的突出差异。我国大陆地区,绝大多数强震主要分布在东经107度以西的我国西部广大地区,而东部地区则很少。据统计,1949~1981年间发生的27次7级以上地震中,西部约为20次,占百分之七十四,东部只有7次,占百分之二十六;而6级地震,东部占的比例则更小。在1895~1985年间,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的全部7级以上地震中,西部占百分之八十七。
1、地震预报是有进展的
在地震预报方面,有一点进展是大家公认的,即对板块边缘地震发生的地点预报。由于板块交界处的俯冲带是板块边缘的主要构造,地震发生在俯冲带附近,也就是说可能发生在俯冲带的(或转化断层)这一段或那一段。
随着地震科研工作的广泛开展、全球地震监测台网的进一步加强以及资料的不断积累,我国对地震孕育、发展、发生的规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中长期地震预报有一定的准确性,对某些类型的地震的短临预报有一些突破,进行过一些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实践,地震预报工作是有成效的,但距离大家的理想还比较远。不能对所有的地震都作出准确的预报;我国所作出的中长期预报已经有一定的可信度,但短临预报的成功率还相对较低。
2、中国的地震预报工作喜忧参半
邢台地震后,不仅是地震专业队伍,而全国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也开展得如火如荼,像中国这样全民开展地震预测预报工作在全世界也绝无仅有。这么做,确实大大推进了中国的地震预测预报工作,为邢台地震以来中国对20多次中强地震作出了有减灾实效的预报打下了基础。但也大大提高了社会对地震预报成功的期望值,造成对地震预报难度认识不足,一旦出现漏报,就纷纷诘难地震工作者,在地震救灾现场还出现过围攻地震工作者的情况,中国对地震预报要求的迫切性在世界上比任何国家都要突出。
3、地震预报工作只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一个方面
防震减灾工作包括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个方面,地震预报工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三个方面对减轻地震灾害都是重要的。由于地震预报难度大,一些发达国家更加重视后两个方面的工作,其见效也快。所以,我们在短期内也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预报方面,加强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也是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途径。
4、地震预报相当谨慎
对大地震的漏报和对一般地震的虚报带来的损失都是很惨重的。这一点要求提出地震预报意见时要非常慎重,预报只能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发布。“大胆探索”只能局限于内部,如果有点情况就随意向社会发布预报意见,势必会引起天下大乱,那是不负责任的。由于我国对地震的认识不足和防御地震的能力不强,往往采取停工、停产、逃离的办法来应对地震,虚报一次地震的损失可能超过一次中强地震造成的损失。“宁可错报一千,决不漏掉一个”的说法绝对不适用于地震预报。这也是为什么地震预报意见属于“秘密”范畴。
我国对地震预报实行国务院统一发布制度。地震预报一般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情况紧急时,可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警报,并同时向上级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布地震预报消息。凡未经政府认可的地震预报信息,均属地震谣传,不可轻信。
5、预报和预警的概念
汶川地震后不久,日本也发生了一次7.2级地震,国内有报道称,日本在地震发生前10秒发布了预报,其实这是一种对地震预警的误解,正确的解释应该是“提前10秒发布了预警”。地震预警也是一件难度很大、很有意义的事,但预报和预警是容易使人混淆的两个不同概念,具有很大的差别。两者的最大差别是时间点:预报是预测将来某一时刻可能发生的事件,而预警是事件已经发生,对事件产生的影响的一种估计和警告,就像一道门,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门内门外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日本在地震速报和预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技术很先进,成效也很显著,但在预报方面一样处在探索之中。
增强“灾难意识”是防震减灾的关键
在地震预测不过关的情况下,全国人民都要增强地震的灾难意识。国家经济条件好了,从长远的角度抗震设防标准也要逐步提高;房子要盖得结实,要符合抗震设防标准规定的建筑规范,不能偷工减料,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到”;抗震能力强,人员伤亡就大大减小。对一般公众来讲,平时还要了解一些发生地震时应该如何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巧。从本质上,“灾难意识”是一种“忧患意识”。作为对未知事物给人类自身危害的警惕感,忧患是人类的一种思维品质和精神状态,要义是“居安思危”。安全是人类社会的第一生存需求,灾难是人类社会需要面对的一种常态。从一定意义来说,“灾难意识”的树立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志,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所以,我们应该对突发性灾害有所准备。一定要重视突发性灾害事件。地球是人类生存的唯一星球,但它又是不安定的星球,有地震、火山、台风、暴雨水灾、滑坡泥石流等,应该加强“灾难意识”,这样就可以减轻灾害损失。
地震灾害科学应对原则:沉着冷静,临震不乱,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
煤矿是高危行业,预防地震要有危机意识,掌握防震减灾知识,有预案,有演练,有防范技能,科学应对。
煤矿地震预防尤为重要
地震可能引发大量的事故灾害。煤矿由于其特别的生产和地质条件,会面临其他行业不会遇到的一些地震灾害。主要包括:
1、地震往往会造成地面供电系统的破坏和中断,导致井下供电系统完全失效,由此将可能引发巨大的矿井次生危害:矿井提升系统断电,无法正常运行,切断井下作业人员的撤退路线;排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通风系统瘫痪,导致井下瓦斯积聚;此外矿井空气质量迅速恶化,对工人生存十分不利。
2、地震可能造成井巷工程 (如立井或斜井井筒)等局部大面积移位变形、坍塌,堵塞工人撤退路线,造成人员大量伤亡。
3、地震可能造成井巷工程涌水量突然增大,造成大规模淹井事故,危及整个矿井的安全。
4、地震可能造成矿井瓦斯涌出量显著上升,增加瓦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地震过程中,整个大地的剧烈震动会导致井下金属支架和其他设备之间发生激烈的振动和碰撞,产生大量火花,可能造成瓦斯积聚区的爆炸事故。
6、地震可能引起井下炸药、油气储存库等构筑物局部坍塌等事故,在激烈碰撞中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煤矿地震预防怎么做
1、高度重视地震灾害可能引发的煤矿事故灾难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二十世纪全世界破坏性最严重的20多次地震共造成100多万人死亡,其中发生在我国的有两次,死亡人数超过45万人,占世界地震同期死亡人数的45%以上。据统计,全球有85%的地震(构造地震)发生于板块边界带上。我国位于欧亚大陆板块的东南部,地处环太平洋地质构造带与地中海—喜马拉雅地质构造带交汇部位,地壳活动剧烈,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家。我国境内地震区分布广泛,除浙江、贵州两省外,其他各省都发生过6级以上的地震。当前,地震预报在世界上尚属难题,能作出准确预报的地震还只占极少数。1976年唐山大地震给开滦煤矿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开滦煤矿抗震救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为在类似条件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启示。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地震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将预防地震灾害引发煤矿事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思想认识,并积极关注本地区的地壳活动情况,认真分析本地区发生近期、中期和远期地震的可能性,结合国家、各地区抗震减灾要求对本地区煤矿的抗震防灾设施进行补充完善。
2、建立健全防范地震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机制
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地震灾害的预防工作机制。地震预报部门要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预报的准确率,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密切与地震预报机构和主管部门等联系沟通,以保障人民的最大利益、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抗震防灾预案,协调本地区煤矿企业抗震防灾规划的制定,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煤矿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区中远期地震活动特点,建立适合本地区地震活动强度时防范地震灾害的应急机制,将抗震防灾工作纳入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议程中。煤矿企业领导层应当提高防范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认识,积极组织人员落实抗震防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煤矿企业应当依据国家和各地区地震相关立法,并根据煤矿自身的特点,制定出抗震防灾规划的实施管理办法,提出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落实抗震防灾工作。
3、在煤矿成立专职或兼职的地震管理机构,加强地震管理宣传工作
成立由煤矿企业领导负责的煤矿抗震防灾指挥部和救援队。在地震活动频繁的区域内的煤矿企业应当成立专职办公室,其他地区的煤矿企业可以成立兼职办公室。应当对煤矿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抗震防灾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抗震防灾演习,提高煤矿工作人员的抗震防灾意识,以及遇到地震灾害事故时的应变能力和反应速度。
4、以生命线工程为重点,提高企业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
煤矿企业必须将保障生命线工程的正常运转作为抗震防灾的首要和核心工作。煤矿企业的生命线工程包括供电、供水、通讯、医疗卫生、交通、供热、供气、生活生产物资供应、消防、矿山救护等子系统。煤矿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区和企业的抗震防灾规划,认真科学地评估生命线工程在大地震条件下的安全保障能力,排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线工程在大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恢复运转。
供电系统是煤矿生命线工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供电系统失效会带来连锁反应,导致其他一系列环节失效。各级地方政府和供电部门应当在地区抗震防灾规划中将煤矿井下的供电保障和恢复作为重要任务来落实。煤矿企业应当配合政府和供电部门加强井下供电保障工作。
煤矿井下应当配备完善和稳定的通讯设施,在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保证井下通讯畅通,将撤退指令及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
5、加强井下安全通道的抗震防灾能力,保证井下工作人员安全撤离
煤矿企业必须保证矿井具备完善可靠、强度高、抗震性能好的应急安全通道,如梯子间、人行斜井等。地震发生后,可能发生停电事故,造成竖井无法提升;也可能发生井筒破坏、井架歪斜等情况,造成提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因此,所有煤矿矿井必须保证有可靠的人行安全通道,保障井下作业人员撤到地面。
井下巷道应当具备安全可靠的支护系统。地震发生时,失修的巷道和井筒很可能发生严重的破坏和坍塌;如果巷道失修率高,地震就可能造成巷道大面积坍塌,堵塞撤离路线。井下所有在用巷道实际上也是安全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失修部分应当及时进行维护。
6、预防矿井因停电造成的地震次生灾害,制定适当应对策略
地震可能造成供电系统破坏,由此引发矿井瓦斯积聚、矿井水位上升等危险。在地震时停电造成通风系统失效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打开井下风门。开采规模小的煤矿应当打开风门,尽可能形成自然通风系统,避免瓦斯积聚和爆炸的危险;大型煤矿虽然没有办法形成自然通风系统,但可以避免瓦斯局部浓度的迅速升高。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全面评估地震时矿井涌水上升的速度,制定合理的撤退路线,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撤退。
7、开展预防煤矿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演练
各地在完善预案的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系统全人员应急演练,实际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保证在实际过程中,尽量减少损失,有自救能力,有自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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