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省政府安委办安排部署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据悉,4月中旬至9月底,全省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省内9类煤矿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在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我省将对以下9类煤矿进行整治:被兼并重组煤矿需变更相关证照而未按规定变更擅自组织生产的;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 “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效果未达标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然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此外,结合省内实际情况,我省还要求:整合重组煤矿主体不明确、没有实质性到位或扯皮的,一律停产整顿,在5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实施关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一律停产整顿;省级检查组检查市、县煤矿时,市长、县长要签订有无非法违法煤矿承诺书。(记者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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