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自2009年国家煤矿安监局以煤安监监察〔2009〕9号文件印发《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报告书》规范文本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章,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瓦斯抽采和瓦斯等级鉴定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新规定要求,国家煤矿安监局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报告书》中的部分表格内容进行了修改(见附件1、2),并增加了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表(见附件3、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电子版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
附件:1.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修改内容
2.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修改内容
3.××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
4.××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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