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日前建立了以利润为核心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并从2014年1月起正式施行。
该体系遵循两个基本准则,即“授权运营、严格监管、考核激励”三驾马车协同作用;始终以追求利润最大化(或攀升)为企业的核心价值。
新的煤矿运营管理模式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煤矿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成本控制中心和利润中心;独立感受市场带来的机遇和风险,自主管理,自负盈亏。
二是坚持目标引导、逐年攀升的原则。集团对煤矿以考核利润和安全为主,其他指标只作为测算利润的依据,不再考核。
三是坚持以资金管控为基础的原则。集团对下达利润指标的煤矿,按月分解等额资金从煤矿销售收入中首先扣除,剩余资金全额返矿;对下达亏损指标的煤矿,集团分月按现金流亏损的额度给予流动资金补充。
四是坚持宏观管控、微观放权、责权下移的原则。集团将生产组织、经营管理、人事任免、机构设置等职能授予各矿,机关部室只负责对基层关键性问题的研究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五是坚持按现代公司治理方式管理企业的原则。集团测算的指标为建议指标(主要指投资和利润指标),都要交由煤矿股东会、投资公司股东会讨论修改。
该模式涉及的指标分为考核指标、约束指标、指导性指标;考核指标包括利润和安全两个方面,与工资总额、年薪挂钩考核;约束指标包括效率、万吨掘进率、吨煤单位成本、收入四个方面,是调整利润指标或免予奖励的依据;指导性指标包括产量、进尺等,是测算利润的依据。年度指标一经确定,一般不调整。
该集团将对各煤矿实行分月累计考核,年度总算账,工资储备可跨年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