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煤炭工业厅下发紧急通知,从当日起,全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矿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如发现通风系统不合理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岗的等8种情形将被停产整顿。
本次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并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县重点督查、省级同步突查”的交叉方式组织开展。
在此次检查中,煤矿如有发现下列8种情形的,一律将被责令停产停建整顿:通风系统不合理,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和微风作业,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等;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未确定,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不明的,未按规定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或未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未配备探放水设备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提升运输设备,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带病运转或超期服役等;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岗的,职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存在不履行规定程序或擅自降低标准组织验收的;矿井各种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建设矿井未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施工企业违规违法建设,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施工任务或违法转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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